卫生管理系计算机房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1-08-30 点击数:

卫生管理系计算机房设备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房对其管辖的设备负有管理权,包括使用、维护、维修、保管。

二、设备实行专职保管,设备保管员应由我校正式在编、并在校人事处备案的教职工担任。

三、设备使用人员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或学生,实验指导教师须经过国家相关技术部门或实验室与教学设备中心认可的有关培训,并具备上岗资格。任何其他单位使用本实验室设备时,应实现预约并经实验室与卫生管理系负责人同意。

四、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外人带入机房,除设备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在未经允许情况下不得启动机器设备。

五、设备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按照设备日常维护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的使用率,保证设备及使用环境的整洁,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六、设备使用人员发现故障,应及时向设备保管员报告,并如实填写设备仪器修理申请单,由实验室安排熟练技术人员维护。如无法排除故障时,应报请校相关部门联系申请维修,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机器零件或进行维修。

七、做好设备使用和维修记录,对设备做好编码,所有设备做到帐、卡、物三相符,设备使用记录应按年存放机房管理中心。

八、实习教师未到场时,学生不得使用设备,违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不得擅自将本机房设备搬出机房使用。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卫生管理系

                            0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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