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管网络党总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卫管网络党总支班子成员。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签字背书是指党总支在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对各类形成的材料和需要上报、备案的文书材料,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进行签名的行为。
第三条实施范围以下文书材料必须经过签字背书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或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
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文件。
3.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
情况报告。
4.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
5.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
6.重要决策、干部选用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
7.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8.落实全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
9.违纪违规线索报告。
10.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校纪委安排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
11.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
12.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第四条实施程序落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任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签字背书
1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要在形成的各类文书上进行签名,报分管领导签注意见。
2.需上报或提交研究讨论、备案的各类文书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
3签字背书后的文书材料按照归档分类的则,由相关处室做好留存归档工作,作为责任倒查和追责依据。
第五条 本制度由卫生管理系办公室、网络中心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