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系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安全员负责机房安全管理工作,机房人员及教研室教师应予积极配合。
二、机房安全员实施机房日常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各种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的完善。
三、机房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实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四、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机房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和火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
五、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六、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七、机房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
八、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同时向校保卫处报告。
九、机房人员不得将大门、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
十、机房均布置有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之处于正常状态以应急用。
十一、责任人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机房,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隐患。
卫生管理系
二零二一年八月